问题 | 刑法的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法所确立的追诉时效问题,实质上乃是依照法律条文规定期许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若超过此期限,则将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 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长度,需根据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罚而定。 以法定最高刑罚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为例,追诉时效设定为五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追诉时效则设定为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追诉时效则设定为二十年。 如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分子进行追诉,则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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