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需要自己申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通常无需个人自行提出申请。
其通常会由执行机构在综合考虑罪犯的具体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之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而后予以批准。 然而,若罪犯认为自身具备了监外执行所需的特定条件,也可适时向执行机构表达相应意愿及情况报告。 但是请注意,监外执行的申请和适用均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与程序流程,如: 患有严重疾病亟需医疗救治而无法继续关押者; 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