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时效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在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刑事追究时所适用的有效时限。
针对各类罪行,相应的诉讼时效各有差异。 通常情况下,对于轻微罪行,其诉讼时效相对较为短暂; 而重大罪行的时效则相应地延长。 比如当法定最高刑仅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之时,法律规定在经过五年之后便可以终止对该罪行的追诉; 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十年后将不再对此类罪行进行追诉; 倘若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后就可以停止追诉;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则需要等待二十年后再决定是否需要继续追诉。 但在此期间,如果二十年之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报请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能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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