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即对于触犯了刑法规范、且经过严格法律程序认定已经构成犯罪、理应对其施以刑事处罚的行为者,先行宣告其被判定为有罪,但是暂时不执行原先所判决的刑罚。
在缓刑的期间内,如果被告能够保持良好的表现并符合所有的相关规定,那么原先所判决的刑罚将不会再被执行。 反观监外执行,这是指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发生了法定的特殊情况,以至于他们无法在监狱或看守所等羁押场所执行刑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这些罪犯可以在监外执行刑罚。 缓刑主要是基于对罪犯的全面评估和判断,认为在当前阶段暂不对其执行刑罚,不会导致其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 而监外执行则是因为罪犯本身存在着不宜被收监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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