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十二年,能减刑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刑罚裁量的变动程度将主要受到服刑期间行为表现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如罪犯能够全心全意地遵循监狱的规范制度,积极进行改造工作,并且表现出真实的悔过之情或者具有明显的立功表现,那么便可相应地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通过减刑,实际执行的刑罚期限仍然不得低于原来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最基本的服刑时间需要达到六年。 然而,关于具体的减刑长段判断,这其中涉及到众多复杂因素需进行综合性考量,例如罪犯的改造状况,以及他们所犯罪行的具体性质和严重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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