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刑事处罚哪个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乃一项刑事强制措施,非刑事处罚手段。
刑事处罚作为针对违法行为的惩治方式,涵盖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这五大主要刑罚,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等附属刑罚。 相较之下,刑事处罚的性质更为严重,因其代表着对犯罪者的定罪以及实质性的惩罚。 然而,刑事拘留仅为在侦查阶段,为确保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所实施的暂时性限制人身自由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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