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犯新罪是先减后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假释考验期内再次犯罪的情况下,首先需要将其假释资格予以取消,接着对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结合先前未完成执行的刑罚以及新的犯罪所判定的刑期,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数罪并罚。
这并非是先减少原有的刑期再与新罪合并处罚,而是直接将两部分刑期进行合并。 若在假释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则表明该罪犯在假释期间未能充分进行改造,尚未达到提前释放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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