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追诉期多久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各类刑事案件的追诉期设定是根据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之差异来决定的。
具体而言,若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罚未达到五年有期徒刑的标准,其相应的追诉期为五年; 倘若法定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其追求期延长至十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大过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其对应的追诉期将再进一步增加到十五年; 而当法定最高刑罚上升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时,其追诉期便定格于二十年。 若经过二十年后人们依然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然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或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若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不再受制于追诉期限的约束。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能及时立案处理,同样也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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