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治安拘留的时日可予抵扣相应的刑期。
倘若违法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并且被法院判处了管制,那么每一天的治安拘留将被视为等同于两天的刑期; 而对于那些被判处在拘役或有期徒刑期间的人来说,每一天的治安拘留则相当于一天的刑期。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对涉案人员进行重复惩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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