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追诉时效截止时间是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追究时效的延迟期限,是以其所关联的具体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惩罚为参考依据的。
按照法律规定,罪行为不同,其追究时效亦有所差异。 如针对法定最高惩罚期限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犯罪,其追究时效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惩罚期限在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犯罪,则追究时效定为十年; 倘若法定最高惩罚期限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那么相应的追究时效应当设定为十五年; 当涉及法定最高惩罚期限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时,其追究时效便被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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