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算不算坐牢人员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广义上来讲,监外执行并非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者在传统观念中的监狱内部接受惩罚。
实际上,监外执行是对那些在判决中被判定需在监狱或看守所内服刑的罪犯,因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适宜继续在上述场所执行刑罚,故依法改为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 尽管他们并未身处监禁场所,但仍然处在刑罚执行阶段,且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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