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追诉期限几年失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决定于罪行对应的法定最高刑。
法定最高刑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五年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将失去法律追诉的资格;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在十年内未受到法律追诉,也将丧失法律追诉的权利;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倘若在十五年内未受法律追诉,同样无法接受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追究;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其法律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类罪犯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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