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提供赌博场所而本人却未直接参与赌博活动,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将会构成我国刑法所定义的开设赌场罪。
具体来说,本罪的量刑标准可分为两个档位: (1)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会处以相应金额的罚金作为惩罚; (2)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同样数额的罚金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开设赌场”行为特指以行为人自己为主导,为他人搭建或管理可供赌博的场所的行为。 即便是在此类场所中仅从事短期或临时性的赌博活动,亦不影响本罪名的成立。 同理,如果行为人意图通过赌博谋取经济利益,在计算机网络上创建赌博网站,或是为已有赌博网站充当代理者,接收他人赌资的行为,同样属于开设赌场的范畴。 最后,开设赌场罪属于典型的行为犯类型,一旦犯罪行为产生,便应依法予以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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