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中的犯人能否申请假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释制度,通常情况下被视为刑事审判后期执行环节中的一环,旨在对已被裁定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员进行考察和监管。
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期后,罪犯如若能够严格恪守监禁规定、积极参与改造过程并且展现出真诚悔过的态度,确保其不会再度作出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附带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并实现有限度的自由权益恢复。 值得注意的是,假释的实施条件更为严格和明确。 具体而言,针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所面临的假释考验期限需覆盖其还未完全执行完的刑期; 而对于被判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其所享受的假释考验期限则需要达到十年之久。 同时,假释考验期限的起算日期应自罪犯获得假释资格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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