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针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不同法定刑程度,我们设定了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
具体来说,如对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追诉时效期间设定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追诉时效期间则应设定为十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追诉时效期间则延长至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追诉时效期间则进一步延长至二十年。 然而,即便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情况下,只要经过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并获得批准,依然可以启动追诉程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