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罚金,罪犯是否可以获得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罪者能否获得减刑的决策,取决于其在监管场所中的改造表现。
罚金虽然也是一项附加刑罚,但它并不具备成为减刑的法律依据。 对于那些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刑罚者,如果在执行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监禁规定,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并且确实表现出了悔过自新的诚意,或者更进一步地表现为立功表现,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减刑处理; 若其中有积极发挥显著作用的重大立功行为,则应予以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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