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口刑事取保候审律师能争取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相关规定,宣告缓刑须同时具备四个基本要素:
首先,该犯人需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情节较轻; 其次,在处罚过程中需展现出悔过之意; 再次,其人身危险性低,不会出现再犯罪的可能性; 最后,宣告缓刑需确保不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约束下,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后不致于导致社会危害可能存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人,可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以保障他们在等候审判进程中的合法权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能直接为缓刑的适用奠定基础。缓刑的适用应依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状况、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因此,河口刑事取保候审律师能否成功争取到缓刑,还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的各项要求,且律师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和辩护理由支持,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机会获得缓刑的。 然而,最终是否会被宣告缓刑,仍需由人民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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