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的种类包括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刑罚制度中的一环,它仅仅是众多强制性措施之一。与此同时,刑罚,其定义应该在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中寻找,其中包括主刑以及附加刑这两大类。主刑主要包含了诸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多种不同形式;
至于附加刑,则主要涵盖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等相对较为具体的刑罚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制度乃是依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进行执行的一项临时性羁押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或者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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