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怎么可以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有期徒刑罪犯实行处罚实施期间,若其能切实遵循狱内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育改造并有着明显的悔过表现,或甚至于有着立功之举动,则可予以适当的减刑处理。
具体来说,具备如下情形者将被视为具备减刑条件: 即通过自身的努力成功阻止了他人进行诸如大规模犯罪等恶性行为; 或是向狱警或执法部门揭发了狱内或狱外的重大犯罪行为,且经过严格核查后确认所述情况真实可靠; 亦或是在科技领域拥有了创新的发明创造或具有重大价值的技术改革成果。 除此之外,法律还对于其他一些特定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情况也可作为减刑的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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