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对帮信罪一律判实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每一位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而遭受法院判决的公民均会被执行实体刑罚,若能符合下述之条件者,则可能得以获准执行缓刑。
然而,欲争取获得缓刑之判罚,仍需依个案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若被判定处以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存在深刻的悔罪表现; 此外,其社会危害性低,不再具备再次犯罪之可能性,以及对于被宣告缓刑之人所居住的社区并无重大负面影响等情况时,便可考虑给予缓刑之判罚。另一方面,倘若行为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或者已满75岁的老年人,则应优先考虑给予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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