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怎么理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名罪犯而言,其所应承受的主要刑罚仅能被设立为一个。例如,倘若该罪犯因为涉嫌盗窃行为而被判定须支付三年有期徒刑,同时又因其蓄意对他人进行暴力袭击而被裁定无期徒刑的话,那么他应承担的最终责任只能是执行无期徒刑这一主刑。换言之,他无法同时接受三年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双重惩罚。主刑与附加刑之间的差异在于,主刑只能被单独适用,而附加刑则既可独立使用,亦可作为主刑的补充而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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