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写了缓刑执行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缓刑的执行地点会设定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常住地址所在地。通常的缓刑判决,并不需要将被判定缓刑的罪犯实行羁押,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各种途径开展相应的调查与评估工作,并要求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社区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被判定缓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常都会采取就近原则,将执行地点确定为他们的居住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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