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期的法律规定。
有期徒刑的相应刑期通常介于六个月至十五年内,原则上每个罪行会单独计裁,累加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十五年;但是对于多起罪行累加处罚者,可以累计执行的上限为二十五年。 无期徒刑则是没有刑期的限制,即罪犯会终身服役,这意味着他们将被无条件地监禁直到生命终结为止。 刑罚轻重程度的划分。 相比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惩戒力度更为严重,因为其本质上是一种无法解脱的刑罚。 关于判决前羁押时间能否转化为刑期问题。 在法官作出判决之前所扣留的囚禁天数,可以在有期徒刑中予以扣除; 然而无期徒刑的刑期是从裁判宣布日开始计算,因此在此之前的拘留时间无法与刑期进行抵冲。 即便当无期徒刑有可能转变为有期徒刑时,执行有期徒刑的时期内,先前扣留的囚禁时间亦无法兑换成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