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判4年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次检察院审判中,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为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性质相对较轻,具备悔过之意且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并且其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话,则应当由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官的个人自由裁量权,来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缓刑这一法律术语是指,对于被法院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基于他们的犯罪情节以及悔过之表现,倘若暂时执行刑法似乎不会导致他们再次对社会造成威胁,那么便设定一段特定的考察期,继而暂停刑罚的执行;在此期间内,如果被判刑者能够遵守相应规定和条件,那么原有的刑事判决便可不再予以执行。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即便罪名被宣布为缓刑的罪犯,如果同时被处以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将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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