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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污水处理达到什么标准可以排放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确保已实现的污水处理效果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之后,废水便可安全无虞地投放到环境之中。这些设定的标准对象包括了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动植物油脂、氮磷化合物、重金属以及余氯等污染物项目范畴的深入管控。譬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布的权威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针对不同类型及来源的污水,在经过相应处理手段之后的允许排放浓度均有着明确规定,诸如COD、BOD、SS的排放含量均应低于每升100毫克,而动植物油脂则要求低于每升10毫克;与此同时,总氮、总磷的排放值均须限制在不高于每升0.5毫克的水平,而关于重金属的允许排放浓度亦有具体且细致的规定。
另外,在实施排放标准时还需要依据污水最终进入的水域类别进行进一步分级管理,比如对于排放入特定的受保护水域或者海域的污水,就必须严格执行更为严谨的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和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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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