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营运的车辆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存在非法营运行为的机动车辆,法定机关应自县级以上的级别进行处置,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相应的行政命令予以制止;若该行为涉及违法所得,则应当依法予以追缴并没收,同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至10倍以下的罚款;而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以达到1万元的标准,则将面临2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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