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后还要去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大多数情况下,缓刑的执行都以执行完毕为前提,故而无需再进行服刑记录。
2、若被判定缓刑,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进入监狱服刑,但是在此期间若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将有可能面临收回缓刑的执行。 通常来说,缓刑是具有考验期的,如果在此期间内能保持良好表现,且没有新的犯罪行为发生,那么在期限届满之后,便可视作刑罚执行完毕。 3、对于累犯而言,由于其屡次犯罪,且主观动机不良,再犯罪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其适用缓刑未必能够有效预防其进一步犯下新的罪行。 另外,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累犯,同样禁止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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