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从哪天开始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罪犯的刑法裁定,应于其裁决生效之日起正式开始计算,然而若在此之前已对其进行关押,则该段时间将被视为已服之刑期予以相抵,原则上为每日一抵,于是使得刑期截止日期相应地得以提前。
至于刑期起始的精确日期,则取决于所适用的主刑类型,须依据实际情形做出具体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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