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故意伤人罪自首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倘若导致他人遭受重大人身伤害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死亡情况或用极其残酷残忍手法使受害者身心受到严重损害、造成长久性残疾,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在此基础之上,可考虑从轻或减轻刑罚。
对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也可以考虑予以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条款: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即凡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并且认真坦白交代自己全部罪行的,都可算作自首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甚至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在司法机关已经对特定案件进行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正在服刑的罪犯中,如能够坦白承认尚未被掌控的犯罪事实,可以视为自首。尽管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前两款所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果他们能充分地陈述自己的罪行,就可以减轻其处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因如实交代自己罪行而成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极端严重后果的,更应该酌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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