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期减刑幅度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衡量减刑区间的计算方法的相关规章制度如下所述: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被告人被判处管制乃至拘役、有期徒刑这几种类型的犯罪行为而言,在作出减刑决定之后,实际应当执行的刑期长度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其次,针对那些被判决为无期徒刑等重型刑事犯罪的被告人,他们在接受减刑之后,实际需要执行的刑期长度也不得低于总计为至少十三年的刑罚; 最后,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其他适应不同情况的特殊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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