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被判刑拘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不得超过一年。
2、拘役是一项刑事处罚,一旦被执行拘役措施的时候,就代表着你之后会有案底了,而只要符合了判处拘役的情形,就会被判处拘役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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