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由谁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监执行:(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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