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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