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刑可减,交了真能像服刑人说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这个钱是当初判决书中的罚金,并不是给监狱或司法机关某个人的。缴纳罚金是通过判决法院指定的银行,有法律意义上完备的手续。
第二,缴纳罚金可作为认罪服法的条件之一,可作为减刑的条件之一,或者说减刑时就不会受影响,并不是缴纳后就一定能减刑。 第三,有的监狱服刑人员有条件缴纳罚金而不缴纳的,中级法院就不给裁定减刑的。即使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好也不能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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