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嫌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直接侵害了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会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对这种渎取行为必须予以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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