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是:
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不应予以折抵刑期。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后,其已经执行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当予以折抵数罪并罚时或者收监执行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继承权顺序是什么怎么申报营业执照与寡妇同居算违法吗不是夫妻开宾馆同居犯法吗老板拖工资打110可以吗部队允许娶二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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