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从哪天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缓刑的起算日是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而“判决确定”的意思就是指判决正式生效。
2、如果某犯罪分子一审审判宣布缓刑之后提出了上诉,则这次庭审的判决并不能生效,直到二审判决给出确定的处罚之后才开始计算,即便二审审判结果与一审一致,也应当以二审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3、“缓刑”,顾名思义就是将刑期延缓,但是延期并不代表处罚已经废止,只是往后稍微延缓,设定一个考量期限,在考量期限内如果没有再次触犯法律,则原有的处罚不再进行;若在考量期内再次触犯法律,则新账旧账都会一起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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