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是否可以缩短?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缓刑考验期不可以缩短。
1、因为缓刑不能离开原判刑罚独立存在,也就是说判缓刑的时间长短,需要看看他所犯罪的类型以及严重程度来判断。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如果还有其他减轻刑罚的情形,是可以减轻考验期限的。 2、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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