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酌定量刑情节就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量刑或者减轻量刑的评定所依据的犯罪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一般围绕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身份情况、犯罪客体、前科情况、损害结果(危害程度)、主观过错和认错态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酌定量刑情节的身份情况如下: 第十七条 之一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前科情况如下: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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