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怎么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是站特邀嘉宾徐远翔律师。
疫情防控物资是当前形势下的稀缺资源,也是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重要物质保障,抢夺防控物资,不仅不能为社会和大众容忍,更不被法律容许。 抢夺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违反《刑法》,可能被处于如下处罚: 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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