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如何认定诈骗予以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派出所对某个诈骗案件予以立案时,其主要依据往往源于以下几个情节的判断:
首先,该案件的行为人应当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他们通过对事实进行虚假渲染或者刻意隐瞒真相的手段来侵吞公私财物; 其次,诈骗金额必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例如在诸多地区,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必须至少能够达到三千元乃至一万元以上; 最后,在案件中必须存在明确无误的诈骗行为以及受害人,并且还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能够初步证实犯罪事实确实真实存在。 比如,行为人可能会编造投资项目的谎言,引诱他人投入资金并随后携款潜逃; 又或者是冒充公检法的工作人员,采用威胁恐吓等方式从他人手中骗取贵重财物等等。 一旦报案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诸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等,可以构成有力的证据链条,有力地揭示出存在着诈骗行为的迹象,那么派出所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很有可能对该案件予以正式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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