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赌需要什么证据才能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涉嫌诈骗的赌博罪案件中,通常需要以下类型的证据来证明其真实性和确凿性:
首先,直接证言,即涉案人员的亲口陈述或者第三方证人的证词,可以直接反映出存在明目张胆的欺诈行为; 其次为实物证据,例如涉案者使用过的作弊工具,伪造的牌面等等; 再者为书面证据,如详细记录着赌局流程的那份文件、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之类的通讯记录,这些都将揭示出存在精心策划或者实际进行诈骗行为的信息; 此外,还可以获得诸如监控画面,通话录音等各种视听材料,它们随时会记录下诈骗过程的每一个细节。 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是,所有这些证据都应该具备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的特质。 换句话说,这些证据之间应该能够互相印证,形成一条完整而严谨的证据链,从而有力地证明诈骗行为的确实存在。 除此之外,在整个证据收集的过程中,我们同样要严格依法行事,否则很可能出现证据无法被法庭认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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