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欠条还能算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凭欠条并不能完全排除诈骗行为的存在。
倘若欠款方在向债权人借款之初便怀揣着非法侵占财产的歹意,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诱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付财产给自己,那么即便存在书面欠条,亦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但是若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并无欺诈意图,仅仅是由于后期经济状况恶化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债务,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违约行为,而非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