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可以善意取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诈骗罪所涉及的财物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原则。
这是因为,诈骗罪往往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这种获得方式本来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时,如果转让方并没有实际的处分权,但是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后,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且已经完成了公示程序,那么此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原则。 然而,对于诈骗犯罪所得的财物来说,这些条件都无法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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