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诈骗金额量刑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广东省对于诈骗犯罪案件中涉及到的具体金额的量刑标准,是按照国家整体的法律框架来进行统一适用和规范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诈骗行为涉及到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情况,以及价值在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情况,还有价值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应该分别被认定为构成我国刑法典规定的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刑事犯罪。 对于涉及到的数额较大的诈骗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会受到额外的罚金处罚。 而针对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欺诈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欺诈行为,则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也需要缴纳罚金或接受没收财产的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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