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行的犯罪金额确认,学术界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以涉案人员实际获得的物质财富数额作为基准。
然而若涉及到多次进行的合同诈骗行为,其犯罪金额则需依序累计相加。 在进行犯罪金额核算时,我们同样需要关注受害者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伤。 与此同时,对那些尚未真正获取的财物部分,只要能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证实了其存在诈骗意图及行为,也将有可能被纳入犯罪金额的范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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