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他人名义实行诈骗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过假托他人身份实施诈骗活动无疑构成了金融诈骗罪中的一类具体表现方式。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往往是依据其所涉及的诈骗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和裁定的。 一般的司法惯例来看,倘若金融诈骗行为致使公私财产受到了较少程度的损失,那么参与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同时还将面临罚款的附加处罚; 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犯罪情节,那么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并且同样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然而,如果涉案金额过于庞大,或者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犯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而且还需承担额外的罚金或者对被非法获取的财产进行没收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行为人选择利用他人身份作为掩护手段来进行诈骗,此类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从而加重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然而,最终的量刑裁决仍需全面考量诸多因素,例如行为人是否有主动投案自首、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积极退还赃款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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