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过了十年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诈骗罪经过十年是否应给予量刑处罚,这是一个需紧密结合各种情形加以评估的问题。
通常来讲,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间,那么很有可能不会再予以刑事追究。 然而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如若存在一些异常状况,例如在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过程中或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分子却选择逃避侦查或是审判,则此类情况并不受制于追诉期限的约束。 相反,若尽管已经过去十年时间,但案件依然在追诉时效之内,此时对犯罪行为给予何种程度的量刑惩罚将主要依据其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骗取财物的价值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而言,对于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和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应分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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