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式诈骗的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如何判定本属借贷关系转而成为诈骗的情况,关键在于借款方在向他人请求借款时是否存在着不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倘若借款方在债务形成之初便缺乏偿还贷款的诚意,他们可能会通过造事实或者遮盖真实情形等手段来骗取借款; 并且在贷款发放之后,更是缺少对还款义务的尊重和履行,这种行为往往会被视为“借贷式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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