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盗窃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互联网诈骗案件的立案评估标准,普遍情况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为:被行骗的公私财产价值在1000元到3000元人民币之间或等值其他货币。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地区间的差异性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各地对网络诈骗案件的立案规定数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总的来说,网络诈骗与传统意义上的诈骗并无实质区别,均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实施了多次诈骗、进入他人住所进行诈骗、携带武器进行诈骗、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等行为,无论其所获得的财产数额大小如何,都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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